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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药需有实体药店,山东省药监局发布新规,国家严查网络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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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药需有实体店,山东省药监局发布新规

山东省药监局近日印发了《山东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旨在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和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服务活动。《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至2028年11月30日止。

《办法》从第三方平台管理、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强调了“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即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等,必须与生产经营许可证内容保持一致;同时,从事网络零售活动的企业,必须具备对应的线下实体门店,否则不得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简而言之,也就是没有线下实体门店的企业,一律不能在网上卖药。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以下几点:

1.连锁门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以具体门店为主体报告,连锁总部不得直接向个人销售药品。

2.未取得药品零售许可资质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药品。

3.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抽奖、答题、竞猜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4.不得销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禁止在网络上销售的药品。

5.不得以盲盒形式在网络上销售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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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假药泛滥,正品率不到4成?

据米内网发布的《中国零售药店O2O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约有20万家药店加入O2O,占零售药店总数的1/3。米内网预计,到2030年,零售药店O2O的市场规模将达到1444亿元,占实体药店整体市场的19.2%,如果线上医保全面开放,市场份额将升至32.1%。

O2O已成为零售药店增长的源动力,上市公司在这方面行动较早,布局广泛,持续投入,近两年O2O的销售额也有翻倍的增长。据米内网数据显示,与2020年相比,2021年益丰、老百姓、健之佳等上市公司的O2O销售额增长均超过2亿元,其中益丰的增长高达3.8亿元。

网络售药的发展带来了便利,但也伴随着一些问题,比如假药泛滥、药品价格虚高、无证经营等,引起社会的重视。

6月底,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了题为《多起假药案告破!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京东、淘宝、医药网等均涉嫌非法售药》的文章。文章中提到,央视曾经曝光,网上药品的正品率不到四成。

造成这样的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很多网络药店没有资质,或者通过P图等方式伪造资质;第二,网络假药泛滥,来源不明,质量无保障;第三,电商平台审核监管不严,对药店和药品的管理存在漏洞。

按照我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当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平台在审核药店的时候,对资质审核不到位,或者根本没有审核;在商品管理环节,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商家店铺一旦通过审核之后,就可以随意售卖很多药品,平台却不管这些商品的来源和质量,这就给了一些不法经营者钻漏洞的机会。所以网络假药之所以能够大行其道,各大平台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次印发的《办法》也对第三方平台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驻本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经营资质及能力进行审核,并建立登记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药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的有关材料等。档案内容发生变更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及时告知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至少每6个月核验更新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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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查网络售药

网络售药是一个双刃剑,既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也存在着风险。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此前介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据估算,2022年仅药品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额就达到了2924亿元,预计2023年将超过3500亿。

然而,在网络销售药品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药品的需求和信任,通过虚假宣传、欺诈手段,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等,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国家部门多次发文,要求严查网络售药。

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而制定的办法。

2022年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做好《办法》宣传与培训;准确把握重点,将《办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机制,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国家药监局还建立了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信息平台,对网上销售的相关产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同时,国家药监局还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网络销售平台和经营者进行查处。

市场乱象频发,对于患者来说,购买到假药也是欲哭无泪。提醒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务必到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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