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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搜药

有参保人3个月内就购买了15年的治疗用药,造成医保资金大量流失,而“回流药”的危害却远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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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巡视发现异常
联手公安合力围剿“回流药”

近日,央视新闻曝光了一则“回流药”骗保案。陕西省榆林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名患有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常某,在短短三个月内竟购买了足够15年使用的治疗用药量。这一异常行为立即引起医保局的警觉。

榆林警方调查发现,常某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按照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常某平常的用药医保报销达到85%。这使常某看到了可乘之机,他将多开的药品低价转卖给药贩子,药贩子再将药品流向市场,形成了一条非法利益链。

然而,像常某这样的案件并不是个例。通过调查侦办医保骗保案件,警方发现:不法分子利用超量配药和重复配药的手段获取药品,转卖给药贩子。药贩子回收后再通过网络低价销售,赚取差价。这种销售“回流药”的行为,导致人民群众本该救命用的医保基金被不法分子啃食。

有业内人士表示,回流药不仅蚕食医保资金,更有可能危害百姓健康。有的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过程中,剂量规格、药品种类往往产生混淆。小孩吃了成人药会有生命危险。需要促进血液循环的患者吃了凝血药能直接丧命,一些精神类麻醉镇痛类特殊药物,甚至被当成毒品转卖给年少追求新奇的孩子们。还有药贩子把真药卖给零散用药的小诊所,再把真药盒里装上假药卖给药店。

此外,“回流药”还有可能变成“过期药”,因为药品的有效期并不直接印在药片上,很多药贩子把临期的或已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来,再装入新药盒。患者只能看到新药盒上的新日期,并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过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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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追溯码”支付监管系统
“回流药”将无处遁形

为从源头上杜绝“超量购药”现象,国家医保局推动了药品医保结算信息共享,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数据监管试点。陕西榆林市作为试点城市,在门诊统筹定点药店推广应用医保药品“追溯码”。

这一创新监管措施,通过实现追溯码与商品码两码合一,在药品结算、医保支付环节强制扫码,有效掌握了开药机构、购药数量、购药周期等关键信息。

据药店销售人员介绍,参保人在榆林市任何一家药店提前或超量购药,系统都会实时报警。

截至6月10日,榆林市81家慢特病药店的“追溯码”管控系统共比对了203万条数据,拦截同一药品再次支付14057次,涉及费用高达126.29万元。

据悉,国家医保局正积极探索开发“倒卖医保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智能提醒功能,杜绝不同医院之间轮番重复开药,多开药品转卖牟利的现象。目前,全国已有近半省份启动了开药异常提醒工作,北京、天津、宁夏等地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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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
直接或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均涉骗保

“回流药”的存在让正常购销的药品市场秩序被严重扰乱,而且经过药贩子的“黑手”,“良药”可能变成“毒药”,用药安全将难以得到保障。

央视新闻的记者从网络上和部分医院周边找到了不少收购药品的小广告。药贩子收购的“回流药”,包括大量价格较高的抗癌药,靶向药等。某些药品如胰岛素和双歧杆菌活菌胶囊等需要特定储存条件,如果储存条件不达标,药品的质量和效果将受到影响。

国家医保局表示,直接销售或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的均涉嫌欺诈骗保。“两高一部”在前不久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起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在该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使用赵某某等11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多家医院虚假就医、购买药品,并将部分药品出售获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3个月。

此前,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部署了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超量开药、超范围用药、倒卖医保药品等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在有关部门重拳打击药贩子的同时,药店方面也需提高警惕,,若被发现购进并销售“回流药”,将构成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店将面临限期改正、警告以及高额罚款等严厉惩处。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从无资质企业购进的药品,除责令改正和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以高额罚款,并可能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店也需提高警惕,不要卖药给药贩子,不购买来源不明、包装破损的药品,以共同斩断“回流药”非法利益链,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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