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热点资讯> 浏览文章

“医保支付+处方销售”,一地自动售药机出大招了。

100.png
医保支付+处方销售

自动售药机功能迎来重大调整

近日,山东烟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消息,针对群众“突发用药、不能随时刷医保卡买药”难题,一种24小时无人售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支持医保电子支付凭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购药全流程追溯管理的“智能药柜”在福山区率先启用。

该智能药柜开通了医保刷卡结算功能,扩大了医保药品销售网点,拓宽了参保群众使用医保购药渠道。

从机器的功能来看,烟台市福山区的自动售药机具备“医保支付+处方销售”的功能,这两项功能对消费者吸引力十分巨大,也对药店夜间药品销售起到积极拉升作用。

据福山区医保局副局长丁磊介绍,定点零售药店可根据自身业务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智能药柜”系统与医保结算系统对接后,“智能药柜”可实现在线问诊、线上开方、自助购药、医保支付、自助取药等全流程、一站式就医购药服务。

在销售的药品种类方面,自动售药机以解热镇痛、感冒用药、心脑血管等药品为主,例如藿香正气胶囊、连花清瘟胶囊、四季抗病毒口服液等,都是家庭常见、必备药品。在药品储存种类上,智能药柜常备药品一百种左右,结合大数据分析,根据季节流行性等居民实际用药需求合理有序精准投放药品,可以基本满足居民常用药品、急用药品的需求。

200.png
双通道“售药机”进院

为承接“处方外流”探索更多机遇

处方外流让“双通道”药店更好地承接了院内外溢的客流,如今“双通道”药店终端设备甚至可以直接摆进医院院内。

2023年11月,河北医保局发布《关于设置“自助药房”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购药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定义,“自助药房”是指以门诊保障药店、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为主体,依托实体药店在所需场所设置的能为参保群众提供24小时服务的自助售药设备。

其中,针对“自助药房”的适用范围,《通知》提出“自助药房”不仅可以设置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小区、商超、大学、办公区域等,还可以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内部,销售国家谈判药品。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自助药房”须接入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处方流转中心。此外,各统筹区要将“自助药房”纳入门诊保障定点药店、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协议管理和监管范围,按《医保基金监管条例》办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在这一创新模式下,改变了以往“双通道”渠道需要到院外购买的使用场景,在提高患者就医后购药用药的便利性、可选择性问题的同时,更进一步打开了“双通道”药房的承接流转处方的机会。这一改变将更大程度为连锁药店吸引处方流转客单量,或将成为连锁药店的引流增长新渠道。

300.png
国家发文大力支持

自动售药机走向全国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药监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自动售药机经营有所提及。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地址范围内,可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具体场所应当在许可证“经营地址”项下注明。自助售药机不得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处方药。

不单是国家支持,湖北省、湖南永州市等地区均出台规定,允许自动售药机销售处方药。

例如湖北省药监局起草了《湖北省社会药房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文件第12条“自动售药规定”项谈到,具有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社会药房,可以设置远程药柜提供自动售药服务。

类似的案例在湖南也有出现,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去年年初印发了《永州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自动售药机可以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和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

至于自动售药机销售处方药的前提条件,相关政策明确表示,应当具备获取处方来源的设备,能够对接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凭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处方,并经自动售药机投放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后才能销售。

随着“互联网+医药”的深度融合,消费者的购药方式和消费习惯正经历着巨大的变革。自动售药剂机打破了传统的销售模式,使得消费者可以随时购买药品,同时还能享受到个性化、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这种变革不仅带来了购药的便利,更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也预示着未来药店服务将更加便捷、多元和个性化。

关键字:
网友评论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