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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一瓶,包治百病?

涉案5000万余元

6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2022年10月,江北公安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怀疑其父亲上当受骗。

原来,一销售人员向老人推荐了一款“能量水”,该销售宣称产品可以治疗多种疾病,尤其对老年患者和重症患者疗效更佳,售价1500元一瓶。老人自身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对此药效深信不疑,先后从该销售处购买了15万元的产品。

江北公安民警经调查发现,该产品名为“粒子能细胞康复液”,产品包装简陋,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质量合格证等标识,属典型的“三无”产品。

2023年4月6日0时,宁波市、江北区两级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云浮市等三市七县(市、区)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生产基地1处,仓储窝点5处,查封生产流水线1条,设备10余台,查扣“粒子能细胞康复液”共计1000余箱、2万余瓶,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邹某某等11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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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药47万元,被判刑5年

近日,据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报道,四川省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和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共同破获了一起假药案。

案件经过如下,2019年至2022年8月,违法当事人蓝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向他人购买“天麻人参颗粒”“参茸壮骨”“黄金玛卡”“牛大力”“美国一丈长”“咳喘清”“华佗风痛散”“六方藤风湿药王”等多种假药,在红渡镇农贸市场销售和通过微信联系顾客出售。

蓝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陆续付给生产假药的陈某(另案处理)货款326700元,销售金额约47万。蓝某的违法行为被来宾市忻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忻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抽样检验认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蓝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蓝某为获取非法利润,明知是假药而购进并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来宾市忻城县人民法院判处蓝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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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知名网络平台涉嫌违法售药

6月26日,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了题为《多起假药案告破!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京东、淘宝、医药网等均涉嫌非法售药》的报告,揭露了当前网上售药乱象: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不法分子假冒厂家制售慢性病药品、用假药欺骗消费者、淘宝京东等多个知名平台涉嫌违法售药等。

报告中提到的案例:在淘宝上卖药的店铺有数千家,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京东商城入驻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阿里巴巴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都绕不开网络销售平台这个环节,网络平台对这些乱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购药品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一些网店不仅可能销售假药、拆封药、过期药和禁售药品,还存在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等问题。据某投诉平台统计,消费者关于网购到假药、拆封药、过期药的投诉超过500条。

此外,最高法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超过2.7万件。因此,在网购药品时,消费者应选择信誉良好的网店,并注意检查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基本信息,以降低购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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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多留心,选择正规药店才靠谱

网络时代,假药的宣传更是是铺天盖。而这些广告往往是不真实的,可能会给患者造成误解和误导。

除了网络广告,还有一些患者会通过电话销售和邮件购买药品。这些渠道也存在着风险,因为电话销售和邮件购物的药品往往没有保障,质量不可靠,甚至可能是假药。

与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的患者相比,通过正规药店购买药品的患者可以获得更多的保障和安全保障。正规药店销售的药品都是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管的,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规定。此外,正规药店的药师或医生可以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和解答,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避免药品的滥用或误用。

在购买药品时,患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该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可以通过搜索当地的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或查阅当地药店的资质证书来确认药店是否正规。

其次,应该注意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等信息。可以在购买药品时向药师或医生咨询,并核对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等信息是否与药品包装相符。

最后,应该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不要相信虚假的广告宣传,不要购买没有保障的药品,以免造成健康风险和经济损失。

总之,药品是关系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商品,患者购买药品时应该选择正规的渠道,注意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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