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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秘方千万假药丸含7种激素

根据平安重庆报道,近日,重庆市公安局打假总队指导黔江区公安局在“昆仑2023”专项行动中,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劣中药丸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假药生产窝点2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据悉,该案的犯罪团伙以宋某为首,自2019年以来,在贵州省兴仁市一简易黑作坊里,将草药、激素、镇痛药物混合搅拌,捏制成药丸,简单包装后宣称是可治疗风湿、哮喘的“祖传秘方”,并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到重庆、四川、贵州、湖南、湖北等多个省市。

今年3月,重庆黔江警方接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流动摊贩销售假药线索。在市公安局打假总队指导下,黔江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经缜密侦查,今年5月中旬,专案组奔赴贵州遵义、兴义、兴仁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这一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假药生产窝点2个,现场查扣假药生产原料200余公斤、成品假药3500余包,扣押一批假药生产设备。

经专业机构检测认定,该案涉及的假药含7种激素类化学药成分,添加剂量远远超过正常服务剂量范围。专案组民警介绍,该团伙生产的药丸没有取得任何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这些药丸因含大量激素、镇痛药物成分或可暂时缓解病痛,给患者营造“立竿见影”的假象,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疗效,反而会耽误最佳治疗时机,导致病情加重,长期服用不仅会破坏人体免疫力和神经系统,更严重威胁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前,黔江警方已对宋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与此同时,另一起涉及多个省市的制售假药案件也引起了湖北黄冈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该局开通了有奖举报通道,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共同维护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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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假药线索,最高奖一万

7月26日,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开通有奖举报通道,制发了《黄冈市公安局关于对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希望广大群众提供线索,共同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今年以来,黄冈市公安机关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9起,破案5起,刑事拘留3人,移送起诉6人,其中1起案件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1起案件被列为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此次借夏季行动的契机发布有奖征集通告,旨在加大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切实维护药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告》分别列举了假药、劣药的范畴,鼓励广大市民踊跃举报,一旦举报线索查证属实,黄冈市公安局将视情形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给予1万元奖励。举报人可自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收取奖励款,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以下是两起典型的制售假药案例:

一、蕲春县檀林镇桐山村居民田某某在网上购买“藏密肾宝片”、“德国黑金刚”等药片,在蕲春县管窑镇、赤东镇等药店上架销售,非法牟利千余元。经黄冈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测,检测出其中添加了西地那非(属于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的化学物)。2月22日,蕲春公安檀林派出所联合食药环大队查处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罗田籍居民万某某2月份到罗田县公安局匡河派出所报警,称其在抖音上购买的男性药物“老中医补肾丸”系假药。经初查,对此药物成分进行鉴定,鉴定出西地那非。民警发现本案嫌疑人徐某通过顺丰到付的方式频繁发货,受害人分布非常广。据统计,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一年间累计发货1000余次,收到货款50万余万。7月20日,匡河派出所民警赴湛江将其抓获。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销售假药,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值得注意的是,执行人不光要面临巨额罚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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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查网络售药

药品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网络销售药品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方式,已经成为不少消费者的生活习惯。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黄果此前介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网络销售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据估算,2022年仅药品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额就达到了2924亿元,预计2023年将超过3500亿。

然而,在网络销售药品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对药品的需求和信任,通过虚假宣传、欺诈手段,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等,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国家部门多次发文,要求严查网络售药。

2020年11月,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而制定的办法。

2022年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

2022年11月24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做好《办法》宣传与培训;准确把握重点,将《办法》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机制,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国家药监局还建立了全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信息平台,对网上销售的相关产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同时,国家药监局还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网络销售平台和经营者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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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一定认准正规渠道

市场乱象频发,对于患者来说,购买到假药也是欲哭无泪。提醒患者在购买药品时,务必到正规渠道。

例如在零售药店或已取得药品网络销售许可、备案等资质的企业购买药品。切勿相信“朋友圈”、个人代购等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等销售广告,不从非法渠道购买相关药品,不购买“三无”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避免买到不合规产品。

正规渠道的药品,不仅有完整的生产流程和质量监管,还有明确的标签和说明书,可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非法渠道的药品,往往来源不明、成分不清、质量不稳定,甚至可能是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给患者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

此外,正规渠道的药品,还可以享受相关的保障和服务。例如,如果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或质量问题,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诉和维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救助。而非法渠道的药品,一旦出现问题,往往难以追溯责任,患者只能自认倒霉。

因此,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认准正规渠道,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而冒险。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网络上的各种宣传和推荐,要多方查证和咨询专业人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用药的安全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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