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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启动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这类药店是“飞检”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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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23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飞行检查时限为2021112023630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
《通知》明确,被检医药机构将选取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金额前2名且近2年内未进行过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被检机构;每个州(市)检查2家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由省医保局确定被检医药机构名单并统一提取被检机构的医保数据。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内容为: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空刷、盗刷医保凭证,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费用清单,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或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
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内容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理疗、血液净化等重点领域,突出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虚计诊疗服务次数,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执行情况,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以及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
医保经办机构,检查内容为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情况,对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第三方责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异地就医结算等,DRG/DIP付费方式下年度预算额度确定,智能审核系统使用等情况。
《通知》明确,本次飞检计划在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期间实现对全省16个州(市)全覆盖检查2023年11月飞检启动,2023年11月2024年1月飞检正式实施2024年2月3飞检进入总结阶段,视情况通报检查情况、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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