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建议:(1)明确列出不能作为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负面清单,加强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文献、临床及社会应用状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估。(2)完善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3)加强对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科学研究的投入,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树立更多有影响力的品牌
与此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建议:(1)重视并加强药食同源大健康产业发展,以药食同源产业为切入口,出台相关政策,培育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健康食品企业与品牌,形成一批百亿级别的核心大品种。(2)加快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允许药食同源食品标识的功效作用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禁忌等规范,对药食两用中药进入到食品领域给予更宽松的政策环境。
“食药物质”通常也称作“药食同源”的药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发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纳入食药物质目录应当符合四项要求,包括:(1)有传统上作为食品食用的习惯;(2)已经列入《中国药典》;(3)安全性评估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4)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述建议不仅涉及到了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问题,还涉及到了产业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思考框架,为推动药食同源保健食品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事实上,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对药食同源认可度与支持度不断上升,国家层面屡出利好政策。2017年,国务院颁布《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指出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兴营养健康食品,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我国药食同源物质进入依法管理阶段。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截至目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共发布了三批次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名单。共计102种物质。分别是:
1.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
当归、山柰、西红花(在香辛料和调味品中又称“藏红花”)、草果、姜黄、荜茇。
3.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医学模式逐渐从“治已病”转向“治未病”,药食同源中药在治未病、亚健康调理、健康养生中的作用和价值被挖掘,药食同源产品消费需求持续上涨。
根据《2022年药食同源传统滋补行业社媒营销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电商平台传统滋补细分品类商品交易总额中,药食同源食品类目销售额近26.42亿元,同比增长305%,同时“药食同源”也被列入2023中国食品饮料五大风味趋势之一,具有巨大发展前景。
“一边熬夜一边吃药护肝”“一边蹦迪一边啤酒泡枸杞”……近年来,随着全民大健康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消费者从被动的寻医问药变为主动的健康管理。养生,已经成了消费者的新追求,“药食同源”更是成为新生代的消费选择。由新华网发布的《Z世代营养消费趋势报告》显示,中国18—35岁的年轻消费人群占养生消费群体的比例高达83.7%,养生低龄化已呈明显趋势。
与此同时,在全年龄段人群的保健意识和国潮意识觉醒,加之新兴市场的驱动、产业整合的红利以及政府方的重视下,我国110种药食同源产品庞大的经济价值和产业价值正逐渐释放,不少中医药企业借此机会“杀出重围”,创新融合,将药食同源产品概念逐渐演化出新业态,越来越多的中医药公司正在借药食同源走出一条求新求变的转型之路。
据悉,目前全国多家医院或药房已陆续推出各类含有中药成分的食品,如将药食同源日常化、生活化的“知嘛健康”(同仁堂健康药业旗下新零售品牌),从业务模式上充分践行了“治未病”的传统养生文化,其推出的枸杞拿铁、熬夜水、红罐膏方等一系列主打滋补调理、食疗养生的“药食同源”产品,一经推出,便在社交平台掀起了一波打卡测评热潮。
除了药房外,一些中医院推出的中药食品也各具特色。例如,哈尔滨济仁中医医院推出的中药茶饮,以中草药为主要原料,具有清热解毒、提神醒脑等多种功效;柳州市中医医院则推出了中药炖品,以中药材与食材相结合,既美味又养生。这些中药食品的出现,不仅丰富了人们的饮食选择,也为中药的传承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前,部分地区出台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办法中明确,仅有三类药店才能出售中药饮片,对于许多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压力。然而,值得欣喜的是,为了破解这一困境,全国多地出台相关政策放宽销售“药食同源”中药饮片药店的准入条件及执业药师配备要求。
以江西省为例,2023年6月,江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促进和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快速规范发展的通知》规定,零售药店仅销售食药同源类的定型包装中药饮片,且不进行处方饮片调配的,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管部门同意,在过渡期(2025年底前),可暂不配备执业中药师和中药饮片药柜,但应配备中药学技术人员,其经营范围标注为“仅限定型包装中药饮片。
紧随其后,2023年7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可以销售“药食同源”定型包装中药饮片的通知》明确,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不含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可以经营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限定目录范围内的“药食同源”定型包装中药饮片,企业可以不用配备相关执业中药师和中药饮片斗柜,但经营过程中不准处方调配、拆零销售。
有分析指出,中药饮片的销售主要集中在规模在500-1000万元、以及1000万元以上的药店;而与药食同源相关的养生产品的销售终端主要集中在规模在100-300万元和300-500万元的药店。由此可见,中小型药店在保健品市场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这意味着,药店销售“药食同源”中药饮片,如果不涉及处方调配,药店可以暂时不用配备相关执业药师和药柜。这一政策调整对广大中小药店来说,无疑是一次重大解绑,不仅有效降低了中药饮片经营门槛,扩充了经营范围,增加了利润空间,也进一步满足了群众购药需求。
不只是地方文件,国家部门对“药店开架销售药食同源中药饮片”也是持支持态度。2019年10月,国家药监局在复函中指出:对于药食同源目录范围内的产品,应本着既方便群众购买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原则进行管理。如果仅是简单的净制、切片、包装,且包装标签上不标明“炮制规范、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就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内容中“中药材”进行分类、管理,药店可开架销售,群众在药店选购时无需处方即可购买。
随后,除了上述提到的哈尔滨、江西地区,湖北、甘肃、北京、苏州、福州等地也均出台相关政策并实施,且条件要求逐步放宽,从可最初的可开架销售过渡到无需配备相关技术人员即可销售。
总之,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开和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中药饮片方面的困境将得到有效缓解。可以说,无论是由于政策的进一步放开,还是因为药食同源等中药材本身的多元使用特性,相关医药企业和产品都有望迎来新一波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