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通告:重庆市万州区某药房因违反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被罚没574907.2元。
2022年 8 月 11 日,执法人员依法对重庆市万州区某药房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其在网络平台销售的 “ 黄葵胶囊 ” 供货商资质证明和进货票据等凭证。
经调查,当事人自2022 年 5 月以来,从一名为 “ 张勇 ” 处多次采购含 “ 黄葵胶囊 ” 在内的多种药品用于店内销售。结合当事人采购单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销售明细账、交易流水等,发现当事人在名为 “ 张勇 ” 处采购的涉案药品货值金额为 143726.8 元、违法所得为 143726.8 元。
本案中,当事人采购上述药品时,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者有关证件、资料,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属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者有关证件、资料的违法行为。
此外, 当事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事人在购进经营上述药品时, 未核实销售人员合法资格,收到药品后无随货同行单等票据,且未在规定时限内向本局提供购进药品的销售者资质及凭证。
经审理,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143726.8 元;
2、罚款 431180.4 元。
02
今年,随着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逐步落实,多省启动2023年药店专项检查,覆盖网售药品、集采药品非法购药等,其中“药品购销流程”成为药店重点检查环节之一。
福建
3月13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近日部署开展2023年全省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根据通告,检查工作围绕药品流通企业合法经营、防疫药品稳价保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以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开展。相关重点如下:
1.重点检查对象:委托储存配送企业、麻精药品经营企业、疫苗配送企业等。
2.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
3.重点品种:网售药品、集采中选品种、特殊药品、新冠防控用药、医疗美容药品等。
4.重点问题:挂靠走票、伪造虚构采购销售记录、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等。
5.重点环节:运输渠道、冷链药品储存等。
安徽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安徽省“药安乡村 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药安乡村 2023”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以助力乡村振兴建设,进一步净化乡村药械妆市场,保障乡村居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方案》强调,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处、依法公开,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达到“查办一起、震慑一片” 的效果,确保专项稽查行动取得成效。
贵州
3月3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全面启动2023年省级药械抽检工作。
贵州省药监局表示,通过对辖区药械生产企业在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汇总形成抽检品种台账,以国家抽检计划为依据,按照“统一计划、分级实施”的原则精心制定省抽方案,计划完成药品抽检6450批次。
同时,持续加大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抽检力度,到2023年底实现全省所有乡镇全覆盖目标。
辽宁
今年1月,辽宁省药监局印发《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于11月底前完成。
在药品流通环节检查计划方面,该文件提到2个检查重点内容:
1.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重点对特殊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药饮片、高值医保药品等品种,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购销渠道、冷链药品储运等环节,对跨市设置门店或门店数量较少的连锁企业总部、从事委托储存配送、药品网络销售等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山西
2月17日,山西省药监局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明确,以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中药饮片等品种为监督检查重点。
对于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全面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强化对企业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回收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处方药销售不合规(含电子处方规范使用)和执业药师“挂证”、不落实药品可追溯要求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湖北
近期,湖北药监局公布《2023年全省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并谈到,以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中药饮片、网络非法销售、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医疗器械为重点,集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另外,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在产疫苗、血液制品、多组分生化药注射液、中药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等重点品种全覆盖监督检查力度。加强13000家以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质量监管。
山东
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印发《2023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并强调,强化疫情防控药品和疫苗流通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新冠治疗药物、退热类药物、抗病毒类药物等疫情防控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涉疫药品。
对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网格化监管。对高风险品种经营配送企业、重点品种经营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着力发现深层次风险问题。依托药品网络销售备案报告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和各地网络监测系统、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