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清喉咽颗粒、固肾合剂、清热解毒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新药品说明书见下文附件)。
通知强调,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4年12月11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交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近年来,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推进,处方药市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大批处方药转战零售市场,既有被动选择的无奈,也有主动拥抱零售市场的积极作为。
2022年国家医保局公开表示,年底各省份要完成地方医保增补药品的清退工作,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被踢出医保目录的大批药品,自然面临着销量的骤然下滑。如何解决离开医保后的生存困境,无疑转为OTC走零售市场不失为最佳方案。
一批药品因被踢出医保而不得不被动转换OTC身份另寻出路转战零售市场,而有些药品受困于医改政策则主动选择拥抱零售终端市场。
据国内行业数据统计,2023年零售终端(实体药店+网上药店)市场销售规模超过9000亿元,同比增长6.5%;其中,实体药店零售规模为6229亿元,中药饮片及药品均实现正增长。
政策的挤压和我国零售市场的巨大潜力,是推动大批处方药转换身份、转战零售市场的两大主要因素。在现行的大环境下,这种转变对于药企、药店以及患者来说,都是利好的选择。
对于患者而言,处方药进入零售市场意味着更大的便利性和更低的就医成本,患者可以在药店直接购买到所需的药品,无需再去医院排队等候。同时,零售市场的竞争也促使药品价格更加合理透明,为患者带来了更多的实惠。
对于药企而言,处方药进入零售市场意味着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品牌认知。通过零售市场的拓展,药企可以将产品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零售市场的竞争也促使药企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以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总体而言,医改政策的持续深化以及零售市场的迅猛增长,处方药进军零售市场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附文:清喉咽颗粒、固肾合剂、清热解毒片说明书
清喉咽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喉咽颗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养阴,清咽,解毒。用于急性扁桃体炎、咽炎所致的咽喉疼痛。 [规格]每袋装6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第一次12克,以后每次6克,一日4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部不适、皮疹、瘙痒、潮红、头晕、头痛、嗜睡、胸部不适、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超过38.5℃,或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玄参,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11.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固肾合剂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固肾合剂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温肾助阳,固肾滋阴。适用于肾虚所致的精神不振,腰背酸痛,胫酸膝软,畏寒肢冷,夜尿增多。 [规格]每瓶装150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头痛等。 [禁忌] 1.儿童、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或超量服用。 5.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生。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清热解毒片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片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基片重0.3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部不适、皮疹、瘙痒、头晕、头痛等。 [禁忌]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与其他清热解毒制剂同时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