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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药、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徐州医药局、网络公开信息

继陕西、深圳之后,又有两地上线药店比价系统。随着国家医保局以及各地医保局接连推进药价治理工作,引发行业热议,上市连锁及业内人士纷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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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徐州上线比价系统
覆盖药店规模更大、药品范围更广

近日,内蒙古医保APP试运行“药店比价通”服务,群众可以在手机上一键查询、实时比对药品价格,推动药品价格更加公开透明。目前全区药店1.7万家药店信息全部纳入内蒙古医保的药品比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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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药店比价通”数据来源于定点零售药店向医保传输的真实结算信息,以药店最近一次销售药品价格作为比价指标。参保群众在手机上登录“内蒙古医保APP”,查看首页“热点查询”栏目,就可以便捷实时地查询药品价格,方便自主比对、自主选择。

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常青介绍,上线“药店比价通”服务,将进一步提高药品价格透明度,降低参保人员特别是慢性病和长期用药患者负担,还将促使定点药店合理调整药品价格,促进医药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行业整体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下一步,自治区医保部门将陆续开通内蒙古医保支付宝、微信小程序以及在蒙速办APP的药品比价查询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多样的查询服务。

6月13日,由徐州市医保局开发的“徐州药价通”小程序正式上线。首批上线的712家市本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公开了在售药品价格信息,群众可在网上比价后,选择价格最优药店线下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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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以通过登录“徐州医保”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进入“徐州药价通”系统,无需注册,即点即用。“徐州药价通”系统*作便捷实用,支持药品名称模糊录入,可一键查询医保定点药店在售药品信息,其中包括药品企业、注册名称、规格剂型、最小计价单位和药品在售价格等。也可以按照药店位置距离、零售价格高低等升降序排列,比对同一种药品在不同医保定点药店的价格差异,真正实现“价比三家”。

此外,为照顾特殊病人用药需求,“徐州药价通”还提供了“双通道”药品查询功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据徐州市医保局消息,下一步,将推进全市医保定点药店在售药品信息全部录入“徐州药价通”,通过晒价、比价等市场化手段,方便患者选择经济性更优的药店,促进定点药店合理定价,进一步减轻群众购药负担。

除了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徐州市外,截至目前,包括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广东省深圳市等多地医保局已上线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系统。

随着越多越多的地区上线药品比价系统,预计未来该系统将呈现零售药店覆盖规模更大、药品覆盖范围更广、查询功能更齐全等趋势特征。

结合日前业界广为流传的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可以预见,通过多种方式来引导督促零售药店合理定价,促使公平竞争已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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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连锁表态
政策趋严利于合规企业发展

对于国家进行药价治理将如何影响企业,目前已有两家上市连锁企业在近期的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

老百姓大药房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就“国家对药品线上线下价格管控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后续将如何应对相应的变化”这一提问作出答复:这是市场化的基本手段,对行业来说长期利好。整体上看,国家医保局各项政策方向是支持更规范的企业、更规范的市场主体能够得到更持续的资源支持,通过监管治理,提升整个市场的规范度,而越是规范的市场也越有利于跨省的头部连锁,有利于连锁化率提升、集中度提高。

大参林董事会秘书在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指出,大参林作为国内药品零售市场的龙头企业,依托自身的规模优势及完善的供应链保障,持续优化药品的采购成本,强大的自有品牌体系,拥有较强的商品竞争优势。公司将以专业的药事服务作为差异化竞争策略,持续稳定的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政策的逐步趋严有利于合规程度相对更高的头部企业发展,市场集中度将加速提升。

从上述上市连锁的回复中,可以明显感受到,对于药价治理工作,上市连锁药店展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和立场,并提出企业未来的应对之策。

除了上市连锁药店之外,其他业内人士对此又持怎样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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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各抒己见
观点各异视角多元

东南大学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保局通过比价的形式来促使医保药品价格透明化,实际上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来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无序问题的体现。

张晓认为,对于零售药店而言,单纯“降价”并非唯一出路,药店应该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寻求升级转型,在确保药价合理的前提下,药店应当着力于改进其服务模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为专业、更为便捷的健康服务。这样不仅有助于药店在市场中脱颖而出,更能提高群众对药价差异的接受度。

当然,从业者对于药店比价系统的上线也持有多种不同观点。

有人坚持认为,实体药店在日常运营中需要承担房租、水电和人员等多方面的费用,这些成本自然不应直接与药品的网上销售价格或公立医院的药价进行简单比对。

也有人主张,国家医保局在治理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时,不应该用网上药品价格来比对,而应更多地关注药品零售企业的购进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比对,这样的评估方式才能科学合理。

还有声音认为,定点零售药店如果没有利润并不现实,但过高的利润会损害参保人利益,关键在于将利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既能保障药店运营,又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也有人提出了更为深远的见解,认为药店之间的竞争不应仅仅局限于价格,更应注重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优质的服务和专业的技术才是药店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药品价格治理新政的落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经历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在推进过程中,需全面考量各方利益,既要保障药店的合理利润,也要确保消费者的切实利益,从而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药品市场环境,让老百姓能够用上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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